新余市蒙山实业有限公司是2005年成立的以果树种植为主的集生产、销售、科研、良种繁育与推广、加工储藏、科普培训、休闲观光为一体的农业种养植生产企业,是江西省省级农业产业化经营龙头企业,江西省扶贫龙头企业,江西省省级农业科技园区,江西省无公害农产品(水果)生产基地,江西省残疾人就业培训基地,新余蜜桔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新余蜜桔绿色食品生产基地。主要产品有新余蜜桔、南方早熟梨。注册地址为新余市渝水区人和乡,注册资金1500万元。注册商标为“蒙山峰”。2012年底资产总额2659万元,其中固定资产1309万元,资产负债率23.3%,果园基地面积2600亩,年产新余蜜桔5000吨,翠冠梨650吨,销售收入6636万元,创利468万元。
公司现有管理人员8人,技术骨干6人,并聘请了果业专家叶前法、顾承业为技术顾问。建立了党支部和工会。下设生产部、技术服务部、质检部、财务部、人力资源管理部、后勤服务部。充分发挥了党组织的战斗保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带头作用,调动了员工的积极性,维护了员工的正当权益。企业走向持续快速发展的轨道。
公司注重培育“感恩、奉献、创新、奋进”的蒙山企业文化,通过以质优取胜把企业做强做大,通过感恩社会、回报社会获得众多的信任与支持。蒙山企业文化是蒙山公司发展的动力源泉。
公司注重科技投入,与华中农大、江西农大、江西省农业厅经作局等科研院所及果业管理机构建立了技术合作关系,培养了一支得力的技术队伍,进行了“新余蜜桔良种繁育与标准化生产”等科研。通过“猪—沼—果”、以螨治螨等绿色无公害标准化栽培技术,总结探索出了新余地区南方早熟梨优质丰产、新余蜜桔品质提升的新路子。“蒙山峰”牌新余蜜桔历次都获品质评比“桔王”奖,为江西省名牌产品、农业部优质产品,江西省无公害产品。翠冠梨多次获金奖。“蒙山峰”牌果品因质优而著称,在消费者心目中形成了新余蜜桔品质的形象代表。产品供不应求,运销俄罗斯、东南亚国家和地区及上海、广州、哈尔滨等十多个大中城市。
公司注重内部管理,严格遵守规章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狠抓质量管理。坚持“员工第一,客户至上”的宗旨,重合同,守信用,在银行从未发生不良记录,信用级A+级。企业形象良好。
建设中的“新余蜜桔科技园”是我市第一个集生产、销售、科研、良种繁育与推广、加工储藏、科普培训、休闲观光为一体的以省级科技园为标准建设的科技园,对提升我市果业品位,带动农户增产增收起到积极的带动示范作用。
以公司为龙头,以基地为依托,以社员为主体,注册成立了“新余市蒙山果业农民专业合作社”,采取“公司+基地+合作社+农户”的模式,通过合同制与合作制等形式,采用农民土地入股、土地租赁、资金入股、劳力入股、承包、安置就业等方式,与农户、村委、专业合作社签订经济合同,明确公司与农户、村委各自的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建立了可靠、稳定的利益联结机制。实行按岗定资、承包提成、基本工资加产值提成等多种激励机制和统分结合的灵活多变的方法,为农民免费技术培训和技术指导及品牌支持、信息支持。实行统一领导、统一技术标准、统一销售水果、统一品牌、统一农资供给的“五统一”的管理方法,加大订单农业力度,与农户签订果品购销合同,统一销售达到90%以上。带动蒙山果业带8个乡镇8500多农户从产业化经营中年增收5000多万元,户均年增收6000多元。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收效明显。2012年,新余市蒙山果业农民专业合作社被授予为全国农民专业合作示范社荣誉称号。
公司主导产业新余蜜桔是新余市自主培育的独有的优良品牌,是农业部优质品牌,江西省名牌产品,由于品质优良,历年出现抢购现象。一般年亩产5000斤左右,销售收入6000-7000元/亩,利润4000-5000元/亩,是传统农业的4-5倍。随着新余蜜桔知名度的日益提高,销售渠道越来越广,价格一路攀升,经济效益越来越高。加上市场前景非常乐观新余蜜桔的抗寒性强,耐瘠性和丰产性强等特性,农户尝到了种植新余蜜桔的甜头,种植积极性空前高涨。由于新余蜜桔品质优良,且成熟期比南丰蜜桔早15天,独占市场优势,品牌优势,市场优势,发展新余蜜桔产业市场前景非常乐观,是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帮助农户增收致富的有力举措。公司加强质量监控和管理,对公司基地和农户果园按“良好农业规范认证实施规则”执行,通过了中国检验检疫局的GAP认证。被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部门批准为独立进出口货物资质单位,为新余蜜桔出口创造了良好条件。
公司将加大科技投入,建设好新余蜜桔科技示范园,探索更为完善的绿色果品、有机果品标准化生产技术,使终端果品100%达到绿色食品标准,部分果品达到有机食品标准。凭借科技园平台,加大培训农民的广度与深度,帮助农民利用科技增收致富。加大资金投入,扩大企业规模,力争三年内果园面积达万亩,带动农户数量和增收程度翻一番。加强品牌战略,使“蒙山峰”成为省内国内知名品牌。努力探索更为完善合理的带动和帮助农民共同致富的运作模式。为新农村建设作出龙头企业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