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民曾女士的儿子在幼儿园活动时摔断了右手,在协商孩子赔偿问题时与幼儿园产生争议。曾女士向记者求助。记者在帮助曾女士维权过程中,却遭到西湖区教体局相关负责人的莫名质疑。
市民曾女士年初将儿子晨晨转到西湖区幸福树阳光幼儿园就读,可没想到开学第三天就出了事情。
晨晨爸爸:课间的时候玩滑板车,滑到了沙子摔倒骨折错位了。
据投诉人曾女士介绍,出事之后学校并没有立即通知家长。
曾女士:老师是这样说的,先去了第三医院,第三医院的医生告诉他们说没什么事,休养一下就好了,但是小孩子就越来越痛了,他们感觉也不对劲,所以他们又到了洪都中医院,但是我没看到第三医院的记录只看到了洪都中医院的记录。
更让曾女士感觉气愤的是,学校竟以“体育竞技活动免责”为由推脱赔偿责任。
针对曾女士的说法,阳光幼儿园舒园长承认校方确实提过“校园竞技活动”免责一事,但并不代表学校不会负赔偿责任。
舒园长:我们提出这样一个要求是希望家长能够理解,我们也没有说都不管了怎么样。
根据《江西省学校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第三章第二十六条发生学生人身伤害事故,学校应当及时组织调查处理,并通知保险人参与;学校无法调查处理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主管部门或者有关部门组织调查处理。
记者在采访当天来到幸福树阳光幼儿园的属地管理单位西湖区教育科技体育局,行政审批科熊副科长表示不清楚此事。
当记者第二天电话联系行政审批科了解事情进展情况时,这位熊副科长竟对记者的正常维权报道行为产生了莫名的质疑。
熊副科长:是这样的,这个事情你恕我直言,你们媒体参与进来干嘛?
记者:听众向我们投诉了,那我们肯定要了解情况啊。
熊副科长:跟你们投诉你们又不是法官,恕我直言,你们又不是法官,这个事情你们有必要参与不。
记者:不是啊,我们是舆论监督的作用,肯定要知道你这边的进展。
熊副科长:这个事情我肯定去了解了,我是觉得,你们媒体应该多报道点正面的东西。
经记者协调,幼儿园方面已同意与曾女士协商赔偿事宜。但西湖教体局行政审批科熊副科长对记者采访的反感态度,西湖教体局对媒体监督的抵触情绪,都让记者大跌眼镜。
简评
“你又不是法官,你有必要参与吗”这句话,出自西湖区教体局审批科副科长。媒体具有舆论监督的职能,记者怀惴着责任感和良知推进事件的解决再正当不过,身为副科长,说出这样的话,暴露出对舆论的认识的不足和处理事件的消极态度。
我们想反问一句,如果没有记者报道监督,就不应该主动去维护公民的权益吗?如此的工作方式反映出的是一些部门不愿接受监督、不敢接受监督的不良心态。我们认为,西湖区教体局只有主动接受监督,才能树立阳光履职的良好形象,真正履好职、服好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