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樟树林酒吧2014“8·19”枪击案持枪嫌犯落网
案起双方包厢内起争执 从挥刀到开枪多人涉案获刑
文/记者叶伟
两年了,南昌市佘山路樟树林威浩斯酒吧“8·19”持枪杀人案,当年持枪行凶者终于落网。
佘山路樟树林因为有酒吧、有餐饮、有电影院、有运动休闲及文化场地等而聚集人气,这起枪击案发生后,备受外界关注。
枪击案件发生后,两年期间,陆陆续续有同伙被抓被判刑。
那么,究竟为何开枪?
枪击案当晚,究竟发生了什么?
“8·19”枪案持枪者落网
日前,南昌市东湖区人民检察院对樟树林威浩斯酒吧“8·19”持枪杀人案犯罪嫌疑人万某某,以涉嫌故意杀人罪依法批准逮捕。
检察机关案件公开信息显示,2014年8月19日22时30分,涂某(在逃)等人与被害人胡某某,因琐事在酒吧包厢发生争执继而产生肢体冲突。被害人逃出酒吧至停车场后,涂某等人又持砍刀追杀,万某某则持携带的五四式手枪紧随。其后,被害人准备上车离开时,万某某开枪击中被害人并致其死亡。经法医尸检鉴定,被害人系因枪弹自右肩胛下区射入贯通躯干致肝脏、心脏破裂,由前胸部射出,致大失血、失血性休克死亡。
“万某某自案发后即冒用他人身份潜逃多地,今年6月8日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有办案人员透露,樟树林威浩斯酒吧“8·19”持枪杀人案,涉案人员有多个,而早在2014年8月23日,涉案中的成员,就已经被东湖公安分局列为网上逃犯,案件发生不久,已经有人落网被判刑,而万某某的落网,算是枪击案最重要嫌疑人归案。
酒吧包厢内双方起冲突
“事发当晚,在樟树林威浩斯酒吧包厢里,胡某某和涂某发生了争执,他们以前有过矛盾,怕会越闹越大,有人上前劝架。”据事发时在现场的人证实,从一开始现场就很混乱,涂某对着包厢外面叫喊“拿家伙来”,有人在包厢门口往里挤。
涉案人员徐某和谈某某,是案发后最早落网的二人,被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分别判处无期徒刑和有期徒刑十年。记者查阅此二人的判决书看到,法院已经查明,“包厢门外的被告人徐某,手拿跳刀欲挤进包厢,并多次挥动跳刀意图砍杀胡某某,但被身旁的多人拉住。涂某和徐某及钟某某(另案处理)等人,与保护胡某某的人在包厢内发生拉扯,涂某指使徐某等人到外面取凶器。在走廊上,万某某(另案处理)手持手枪紧随涂某,并拉动枪栓上膛。胡某某的朋友看到万某某拿着枪即上前去抢夺枪支,被涂某和徐某推开。”
这份判决书显示,胡某某的朋友怕枪会伤到人,便一直跟着万某某至外面走廊想抢枪,徐某上前晃动跳刀阻止胡的朋友抢枪。在此期间,胡某某被人带离酒吧芝柏包厢进入了江诗丹顿包厢,并从该包厢窗户逃出酒吧。
酒吧停车场枪响人倒地
案发后,有多人被警方带走调查。
“离开包厢后,来到威浩斯酒吧侧门右手边的上坡路口处,旁边停了一辆深色的越野车,大家都叫胡某某上车离开,但他就是不上车。”一名案发现场人士证实,这时,涂某、徐某一伙十余人来到身边,其中五六人拿了刀上来追着胡某某砍,这名人士上去抱着胡某某怕他被砍伤,这时涂某身边一男子手上拿了一把黑色手枪而且拉了两下枪栓,他认为对方是拿枪吓人的,还是继续护着胡某某。“之后听到一声枪响,看到胡某某受伤,我就松了手,那个人就走开了。”该人士向办案单位证实。
对于停车场发生了什么,南昌市中院对徐某、谈某某的刑事判决书有记载。
判决书认定,涂某、钟某某手拿砍刀,徐某手拿跳刀,万某某手拿枪支在酒吧内寻找未果后,来到了酒吧停车场,被告人谈某某见状也加入涂某一方。随后,涂某、徐某、钟某某各持刀具冲上前去砍杀胡某某,万某某则持枪紧随。由于涂某等人被胡某某身边的人挡住,胡某某被朋友拉至停车场另一侧准备上车离开。此时,万某某开枪击中胡某某并致其死亡。
行凶者四处潜逃陆续落网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案发后,警方在2014年8月23日将涂某等人列为网上逃犯,进行全国追逃。
2014年9月5日,徐某在深圳市福田区振华宏顺发宾馆四楼麻将室,被抓获归案。同月22日,谈某某在南昌市青山湖区高新南大道一网吧,被抓获归案。
“这起枪击案死的死、逃的逃,还有受伤的,死者胡某某的朋友在保护他的时候被砍伤,如果案发时能冷静下来,不至于有这样的后果。”有办案人员说道。
而就在徐某归案后第四天,原本与这起枪击案无关的熊某,也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刑事拘留。原来,在2014年8月下旬的一天,熊某听说胡某某被徐某等人开枪打死的消息后,给了徐某一万元现金,并安排人开车将徐某、章某夫妇从南昌送至广东省深圳市。
记者查阅到,熊某为这次“帮朋友”付出了惨重代价,被南昌市东湖区人民法院一审以犯窝藏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昨日,记者从省高院证实到,徐某、谈某某分别被南昌中院判处无期徒刑和有期徒刑十年后,以量刑过重向省高院提出上诉,但在今年4月被省高院驳回,目前已在监狱服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