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张武明 通讯员李伟)“本以为纪委只是在节假日明察暗访多,利用上班时间到偏远山区‘农家乐’聚餐不会被发现,没想到被逮个正着,真是害人又害己……”近日,面对纪律处分决定,上饶县国土资源局土地整理中心副主任巢拥军懊悔万分。
原来,前不久,该县抽调专人组成3个组,对全县各乡镇(街道)、村(居)和县直单位的干部作风以及虚报冒领、贪污截留扶贫资金等问题进行明察暗访。8月25日12时30分左右,第二暗访组到该县最偏远的乡镇五府山镇(距离县城近60公里)暗访时,接到群众“有干部在船坑村农家菜馆吃饭”的举报。
“我们立即前往船坑村,对4家‘农家乐’菜馆逐一排查。在一家叫味归自然的土菜馆,我们发现有7人在聚餐,桌上尽是残羹剩饭,酒杯里还有没喝完的红酒,墙边还放着个空红酒瓶。”第二暗访组组长郑弢介绍。
随后,暗访组从已经倒掉的垃圾中找到菜单,并对7人进行逐个谈话了解。初步调查确定,这7人均为县国土资源局干部,案件属于工作期间离岗且工作日中餐饮酒问题。当天下午,暗访组将有关情况向上饶县纪委常委会作了汇报。县纪委决定,对参与聚餐的7名干部进行立案调查。
经查,上饶县国土资源局土地整理中心副主任巢拥军、办公室主任杨建民、土地利用股副股长张宏、工会副主席张亚飞、不动产登记股股长黄思春、财务专管员刘爱华、监察室副主任胡彩芳等7名干部私交甚好。为加深感情,在巢拥军的提议下,几人商定8月25日中午到该县五府山镇吃石鸡。8月25日9时40分,巢拥军通知张宏驾驶私车从县国土资源局出发,搭上其他5人后直奔五府山镇。临近12时,7人到达该镇船坑村“味归自然”土菜馆。670元菜金由张宏现金结付,所饮红酒由张宏自带。
8月27日,上饶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巢拥军、杨建民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张宏党内警告处分,对张亚飞、黄思春、刘爱华、胡彩芳4名干部进行诫勉谈话;对县国土资源局局长、党委书记和纪检组长分别进行诫勉谈话,并责成该局党委对相关人员进行组织处理。8月28日,上饶县国土资源局召开党委会研究决定,对上述7名干部全部给予免职处理,并调离县国土资源局机关。
“透过国土局7名干部集体离岗且工作日中餐饮酒这个案例,我们看到,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仍有部分党员干部心存侥幸,视制度为稻草人,企图利用自己的‘精明’蒙混过关。我们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将拿出穷追不舍的劲头,持之以恒纠‘四风’,让违纪干部为任性付出代价。”上饶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朱军勇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