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5日至26日,江西省人民检察院在国家检察官学院井冈山分院举办全省首批员额内检察官集体宣誓活动及培训班。来自九江市、上饶市、九江市庐山区和彭泽县、上饶市信州区和横峰县等6个司法体制改革试点检察院的138名首批员额内检察官参加。省检察院检察长刘铁流出席并为参训人员作了一场辅导报告。寄语全体人员要牢记先行试点的职责使命,做司法体制改革的坚定拥护者和积极参与者。
■138名员额内检察官集体宣誓
8月25日8时30分,国家检察官学院井冈山分院迎来一批特殊的学员,他们站立在阳光大厅,面向镶嵌在墙上的“人民检察第一门”开展集体宣誓。
“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在庄严的国歌声中,138名首批员额内检察官身穿蓝色制服,在九江市检察院检察长熊少健的带领下,面向神圣的国旗站立,左手抚按《宪法》,右手举拳,齐诵誓词。上饶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黄严宏作为员额内检察官代表作了发言。省检察院政治部主任张勇玲宣读入额通知,刘铁流现场监誓。
“希望你们牢记自己是从‘人民检察第一门’走出来的检察官。”宣誓完毕后,刘铁流作了讲话,首先寄语大家,誓词不仅仅是承诺,更是责任与鞭策,需要每一位员额内检察官铭记在心中、融入血液里、落实到行动上。他指出,要深刻认识员额内检察官的政治责任,做司法体制改革的坚定拥护者和积极参与者。
刘铁流表示,要深刻认识司法体制改革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推动改革的使命感,牢记先行试点的职责使命,持续推动试点工作深入开展,充分发挥试点工作对全省检察机关改革的示范带动作用;要深刻认识检察官的职业尊荣,切实增强推动改革的荣誉感,忠诚检察事业,做出实实在在的工作业绩,不辜负党和人民群众的重托与期望;要深刻认识完善司法责任制的重要地位,切实增强推动改革的责任感,做到无畏无惧、无私无偏、无枉无纵,在推动司法责任制改革中展现职业检察官的责任和担当。
■办案要经得起历史检验
在培训班上,刘铁流以《做一名合格的检察官》为题,为首批员额内检察官作了第一堂报告。
“一次不公正的审判,比十次犯罪所造成的危害还要严重,因为犯罪不过弄脏了水流,而不公正的审判则败坏了水的源头。”刘铁流引用弗兰西斯·培根名言,要求全体学员忠实履行员额内检察官的办案职责,做社会公平正义的坚决维护者和有力保障者。检察官要亲自办案,严格落实办案权限,增强办案的亲历性,这既是职责所在,是享受改革后检察官职业保障的前提,也是缓解入额检察官办案压力的必然要求。领导干部要带头办案,副检察长的办案数不得低于分管部门的独任检察官或主任检察官年人均办案数的四分之一,进入员额的其他院领导、检委会专职委员的办案数不得少于三分之一,部门负责人的办案数不得少于二分之一。积极适应司法责任制改革后办案组织形式的新变化,正确处理好与办案组织其他检察官以及检察辅助人员的关系,加强协调配合,共同把案件办好。切实增强接受监督的意识,自觉把自身的执法办案活动置于各方面的监督制约之下,确保所办案件经得起历史的检验。
刘铁流表示,首批员额内检察官的素质能力和工作业绩,对全省检察官队伍起着引领和导向作用,对全省全面推开司法体制改革起到示范和标杆作用。他强调,要切实提高自身素质能力,做履行检察职责的优秀胜任者。要强化党的意识、宗旨意识和法治意识,做政治合格的“明白人”;要加强业务学习、实践锻炼和教育培训,做业务精通的法律人;要敢于担当职责使命,做检察事业、检察工作和司法体制改革的开拓者;秉公执法、求真务实、清正廉洁,做作风优良的表率。
■坚守“清廉”职业操守
培训班上,省检察院党组成员、省纪委驻省检察院纪检组组长魏运亭对员额内检察官作了任前廉政谈话。
魏云亭表示,首批员额内检察官要坚定理想信念,具有忠实履行职责、恪守检察职业道德、维护公平正义、维护国家法治统一的使命感、责任感和荣誉感,崇尚法治,模范践行法治精神,不断努力提高法律监督能力,做全省检察机关司法体制改革的排头兵。
要忠诚干净规范履职,员额内检察官权力和风险并存,要自觉接受监督,在践行检察职业道德上作好表率,始终保持“忠诚”的政治品格、坚持“公正”的价值追求、坚守“清廉”的职业操守、树立“文明”的执法形象,在廉洁从检上率先垂范,坚持不忘初心,防止在小枝小节上出现纰漏,坚持廉洁用权,防止利用检察权以案谋私,坚持谦虚谨慎,防止蜕化变质,确保检察权公正廉洁行使。
要认真践行“五个过硬”,坚持党的领导,接受党的领导,不断学习提高,提升业务能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时刻用党纪检纪约束自己,尽心尽责履职,提高案件质量,做到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无愧于全省首批员额内检察官的光荣称号。
■列出“权力清单”确保职责分明
据介绍,我省作为第三批司法体制改革试点省份,稳妥有序推进在九江、上饶的试点工作,目前正在推行检察人员分类管理和检察官员额制改革,从现有具有检察官身份人员中择优遴选出办案精英,目的在于把优秀的司法人才和有限的司法资源吸引到办案岗位,充实办案一线。6个试点检察院207名检察官经过考试、考核、江西省法官检察官遴选委员会遴选、公示,省检察院党组会研究等程序,遴选产生了全省首批员额内检察官144名。
在这次司法体制改革中,员额内检察官将如何办案、有哪些权力和承担怎样的司法责任等问题成为培训班全体学员关注的焦点。针对这些关心关注的司法责任制问题,省检察院检委会专委江阶虎作了理论解读和实践指引。
江阶虎介绍说,根据最高检发布《关于完善人民检察院司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我省将落实完善司法责任制,准确把握完善人民检察院司法责任制的总体要求,从遵循司法规律和检察工作规律、正确合理放权与加强监督、继承基础上进行创新、统筹协调推进的角度谋划和部署司法责任制改革。建立健全完善人民检察院司法责任制的配套举措,从检察官权力清单、内设机构整合、完善办案组织形式、院领导直接办理案件、案件分配机制等方面完善。严格规范完善司法责任制的认定和追究,落实“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公平合理地确定责任,坚持权责相当。
最后,国家检察官学院井冈山分院院长潜艇以“如何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为题,作了专题辅导并与员额内检察官互动交流。首批员额内检察官、九江庐山区检察院连真表示:“员额制改革后,检察官的司法属性更为突出,责任意识也更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