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新闻网讯 女子高某持他人身份证,前往银行办理开卡业务,6天申领了17张银行卡。近日,青山湖区检察院以妨害信用卡管理罪依法对高某提起公诉。
去年12月底,现年48岁的女子高某在湖北武汉结识了一名男子,男子告诉她,他会提供一张身份证,高某只要帮他到银行里去办理银行卡,每办一张银行卡就给她50元钱。高某无固定工作,听到有好处费就立马答应了。
随后,男子拿出2张身份证给高某,并带她来到南昌。自2015年12月31日开始,高某拿着男子给的2张身份证,连续6天在南昌各个银行里办银行卡。办了16张银行卡后,高某将这些银行卡给了男子,男子也按每50元一张的报酬,给了高某800元钱。
今年1月5日,高某再次到银行办理银行卡时,因其冒用的一张身份证主人已向该银行投诉,有人冒用其身份证在南昌疯狂办卡,银行工作人员发现高某后立即报了警,公安机关遂将她抓获。(徐慧 记者 辜砚琦 实习生 高梅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