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网络广播电视台讯 7月21日,于都县人民政府为王来福同志隆重举行“见义勇为先进个人”荣誉称号追授仪式,仪式上,县政府领导向王来福同志家属颁发了“见义勇为先进个人”荣誉证书并一次性补偿其家属85.95万元,其中70万元由人保财险于都支公司在“二元”民生保险赔款中支付。
2016年3月21日下午,王来福同志在施救不慎跌入下渭河中的村民王某过程中,被洪水冲走,不幸牺牲。事件发生后,于人保财险都支公司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走访查勘和慰问受害家属,极积配合政府职能部门做好相关善后工作,并将理赔款支付到王来福同志受益人账户。
据悉,近年来,于都县人民政府积极谋划民生保障项目,利用保险机制化解自然灾害公众责任风险。2014年,于都县人民政府就在人保财险于都支公司为全县民众投保了“一元民生保险”即自然灾害公众责任保险附加见义勇为保险;2015年为更好的化解风险,于都县政府又增投了一百多万元为全县民众投保了“二元民生保险”,凡于都户籍人口在于都境内因自然灾害造成的伤亡每人最高可获得20万元的保障,因见义勇为造成的伤亡最高有70万元的保障。
据了解,于都县人民政府今年已将“二元民生保险”列入了财政预算。(袁小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