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4月14日电 (记者孙秀艳)针对江西省新余市仙女湖水质镉超标导致水厂停水事件(相关报道见本报4月13日第十四版),环境保护部启动突发环境事件调查程序,并要求新余市切实加强环境应急响应工作,及时公开事件处置情况,积极回应公众关切。
2016年4月3日,原宜春中安实业有限公司在暴雨期间,集中将厂区内含有大量重金属镉、铊、砷的废液偷排入袁河,导致袁河及仙女湖镉、铊、砷超标,由仙女湖取水的新余市第三水厂取水中断,新余市部分城区停止供水。
事件发生后,环境保护部立即派出工作组赶赴新余市指导当地政府开展污染源排查、应急处置和供水保障工作。鉴于此次事件造成新余市第三水厂取水中断,部分城区供水受到影响,根据突发环境事件分级标准,初步认定为重大突发环境事件,环境保护部依照《突发环境事件调查处理办法》启动事件调查程序。调查结束后,将及时向社会公开调查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