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8日,记者从中共赣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赣州市监察局网站——红都爱莲网获悉,赣州市安远县人社局工资福利股股长谢庆华因于2012年、2014年、2015年违规分别为何某某、金某某、郑某某3人将中级工工资待遇晋升为高级工工资待遇、违反组织纪律被查处。
经查,谢庆华在安远县人社局负责工勤人员岗位等级评定和干部职工工资待遇晋升审批工作,在明知该县环卫所工勤人员何某某、金某某、郑某某3人未参加赣州市人社局组织的晋升考核、不符合职级晋升条件的情况下,于2012年、2014年、2015年违规分别为何某某、金某某、郑某某3人将中级工工资待遇晋升为高级工工资待遇。
经安远县纪委常委会日前研究决定,给予谢庆华党内警告处分。(廖隆石、唐金平、记者周再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