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网络广播电视台讯 7月21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官网发布中国银监会江西监管局2016年第5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对赣州银行存在的下辖分支机构因贷后管理未尽职致使贷款用途改变等问题进行处罚,罚款人民币40万元。
中国银监会网站资料显示,赣州银行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为谢京华。行政处罚决定书“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一栏显示,1.下辖分支机构因贷后管理未尽职致使贷款用途改变;2.下辖分支机构签发无真实贸易背景银行承兑汇票。
按《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的相关规定,中国银监会江西监管局给予当事人罚款40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为2016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