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1日,杭州市召开新闻发布会,正式发布《杭州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和私人小客车合乘管理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实施细则)。与此前发布的征求意见稿相比,实施细则中司机的准入条件有所放宽,增加了在本市取得《浙江省临时居住证》12个月以上的居民也可以申请成为网约车司机的条款。
准入条件增加
临时居住证也可开网约车
在此次发布的实施细节中,网约车司机准入条件在原本“取得杭州市户籍,或在杭州市取得浙江省居住证6个月以上”的基础上,增加了“或在杭州市取得《浙江省临时居住证》12个月以上”。据介绍,添加这一条件的主要原因是,杭州市关于《浙江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条例》的实施办法尚未落地,目前取得《浙江省居住证》的人数不多。
除了上述要求外,实施细则要求申请参加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的,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取得相应准驾车型机动车驾驶证并具有3年以上驾驶经历;无交通肇事犯罪、危险驾驶犯罪记录,无吸毒记录,无饮酒后驾驶记录,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无记满12分记录;无暴力犯罪记录;自申请考试之日起前3年内无被吊销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的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