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贷监管规范再下一城!昨日(8月30日),深圳市互联网金融协会下发《关于规范深圳市网络借贷借贷业务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校园贷进行规范。《通知》要求,必须审查学生借款用途。“除助学贷款、创业贷款等有助于学习工作的贷款业务外,各企业不得向借款学生提供其它用途的贷款。”
深圳市互联网金融协会秘书长曾光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也就是说,借款用途只能用于助学或者创业,贷款进行消费则不被允许。
据悉,《通知》针对的是“注册在深圳市相关机构,以及没有注册在深圳,但在深圳有相关业务的”。要求从即日起,深圳地区各企业新增校园网贷业务必须按照通知的要求开展;对于存量业务给予三个月整改期。
校园贷问题不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