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工商总局制定的《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指引》近日公开征求意见。该指引主要针对2014年实施的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所设立的“七日内无理由退货”制度,在实施过程中出现的一些新问题进行明确和细化,包括不适用退货的商品、商品完好的定义、退货的程序等消费者网购经常遇到的问题,引导电子商务经营者自觉落实相关制度,充分保障消费者知情权和选择权。
重庆晚报记者昨日采访市工商局获悉,目前该指引正在征求意见阶段,一旦通过实施,重庆范围内会同步启动。消费者可登录国家工商总局官网查看征求意见稿相关内容,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16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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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商品不能退货?
手机被激活化妆品拆封后不能退
2014年实施的新消法明确提出,消费者定做的、鲜活易腐、数字化商品、交付的报纸期刊以及根据商品性质不宜退货的商品,不适用七日无理由退货。但在实践中,经营者和消费者关于哪些商品能够适用无理由退货存在不同理解,导致消费争议。对此,指引增设相关内容,4类商品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后,可以不适用七日无理由退货规定。
1、拆封后因人身安全或者生命健康原因不宜退货的:食品、药品、保健品、化妆品、贴身用品等;
2、一经激活或试用后价值贬损较大的:产生授权或者激活信息的手机、电脑、数码产品等;
3、已经在线交付的充值类商品:手机充值卡、游戏点卡等;
4、特价清仓商品:即将到保质期商品、包装破损或有瑕疵的商品等。
该指引强调,网络商品销售者和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应采取技术手段或其他措施,对不适用无理由退货的商品进行明确标注,在商品销售必经流程中设置显著提示程序,供消费者对单次购买行为进行一对一确认。如不按照规定进行确认程序,商家不得拒绝七日无理由退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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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完好怎样界定?
有污渍使用痕迹撕毁标识不能退
新消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消费者退货的商品应当完好,但对商品完好的内涵和标准未加以明确。对此,指引对商品完好作出明确界定:商品完好是指商品本身、配件及附带的防伪标识、商标吊牌、商品合格证、使用说明书等齐全。储值卡(券)类商品完好是指卡(券)内金额未减少。消费者基于查验需要而打开商品包装,或者为确认商品的品质、功能而进行合理、适当的试用,需要不影响商品完好。
为保证商家权益,指引特别提醒消费者,对超出查验和试用需要而使用商品,导致商品产生明显价值贬损,视为商品不完好,具体判定标准有:
1、服装、玩具、家居类等商品受损、污渍、洗涤过等,或有明显使用痕迹;
2、手机、电脑等数码产品、家用电器,进行未经授权的维修、撕毁、涂改防伪标识等,或有明显使用痕迹;
3、食品、化妆品、母婴用品、汽车耗材等,一次性密封包装被损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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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货时间如何计算?
签收商品次日起逾期退款付利息
七日退货时间从签收商品的当日算还是次日算?指引提出从次日开始起算。期间,最后一天是法定节假日的,以节假日结束的次日为最后一天,消费者应在以上期间内发出退货商品。因消费者原因导致商品无法按时安装调试,或者消费者逾期查验商品的不适用前款规定。
指引提醒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在签收退回商品之日起七日内,向消费者返还已支付的货款。逾期退款的,参照 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向消费者支付逾期退款的利息。
指引还指出,消费者购买商品时采用信用卡支付方式并支付手续费的,电子商务经营者退款时可以不退回手续费;消费者购买商品时已支付运费的,电子商务经营者退款时可以不退回运费;消费者参加秒杀等特价促销活动购买商品退货的价款,以消费者实际支出价款为准,退货时应将商品本身、配件及赠品一并退回;消费者应妥善选择退货方式,因退货方式不当造成商品损失的,由消费者承担责任。
指引指出,经营者采用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的商品,也可暂时参照指引退货模式执行。
电商
七天无理由退货 刺激冲动购物
蒙剑是一位有着6年电商销售经验的市内卖家,在天猫上做女装业务。他告诉重庆晚报记者,这个指引的很多细则主要是针对消费者。
“对我们商家来说,在新消法出台以前,我们就有七天无理由退货。什么商品能退什么不能退,我们是很清楚的,但许多消费者不一定知道。在他们眼中,一些本不能退的商品,就因为他们没使用过等理由找我们退换。比如有的衣服退回来时有明显的穿过痕迹,但最后我们还是要接受退货要求,一年差不多因此也要亏损几千元。当然,这样的事是少数。”蒙剑说。
蒙剑认为,新消法七天无理由退货规定的出台,的确规范了网购市场,维护了消费者权益,但也刺激了不少消费者冲动购物,特别是在一进一出中增加了运费,对买卖双方都不划算。“希望消费者购物时能保持冷静,特别是遇到重大折扣时,不要贪一时爽快而造成不必要的浪费。”
读者
不打开包装 咋知道有没有问题
多位读者接受重庆晚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自己很少或没有行使过七天无理由退货权。买东西大多因为喜欢或需要才下单,不会因为商品有一点小问题而贸然退货,更不会因为一句不喜欢而恶意退货。另一方面,流程复杂、运费高也是退货少的重要原因,因为许多东西价格并不高,如果要让自己出退货运费,很划不来。
对于这份指引,家住南岸区弹子石国际社区的周小琪认为有些地方值得商榷。“比如,有些手机如果要使用就必须先注册激活,但激活后如果发现手机有问题,就不能退货。但不注册就无法知道手机是好是坏,这就很矛盾。”
还有读者对指引提出一些疑问。比如,许多食品或化妆品,不打开包装根本无法判定好坏;一些家电如果不通电,怎么知道是否能使用?但一打开包装或通电测试,就相当于使用了,不能退换,这让消费者感到不爽。另外,如果是因为商品质量本身的问题,那么退货的运费是否还应由买家承担呢?
律师
微信平台购物 同样受指引约束
重庆晚报新闻律师团成员、重庆华立万韬律师事务所律师陈艇表示,2014年出台的新消法把消费者后悔权制度纳入其中,规定七天无理由退货。但在真正贯彻实施、具体可操作性上还缺少衔接。因此,这份指引一方面规范了电商经营秩序和交易规则,一方面也是在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减小因交易双方对商品认知的缺陷而产生矛盾,有利于网购市场更加成熟。
除了日益壮大的电商,还有许多微商也在发展当中。这份指引能否约束微商呢?陈艇表示,指引第三条明确指出,网络商品销售者,包括通过网络销售商品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或者自然人。“因此,微商是受指引约束的。消费者因七日无理由退货与微商发生争议的,同样可以求助消委会或工商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