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国都市报12月1日讯 以威胁恐吓的手段要求分包工程未果,屯昌南吕镇5名男子参与打砸一国家重点工程项目工地,砍伤2名工人。12月1日,屯昌县法院在案发地南吕镇公开审理此案,“带头大哥”陈文胜获刑8年,其他4人也因犯寻衅滋事罪,分别被判刑。
工地遭蒙面人多次打砸
6月15日晚9时许,屯昌县公安局接到中国水利水电第十一工程局红岭灌区工程(国家重点工程)东干1标施工项目部蔡某的报案,称其停放在屯昌南吕镇咸六村田洋2号渡漕进口处的一辆黄色“成工955”推土机,被5名蒙面年轻男子毁坏。南吕派出所的几名民警赶赴现场调查,发现蔡某的推土机驾驶室前后挡风玻璃被人打碎,机油箱、水箱、排气筒等被塞入泥土。
据了解,案发当天,陈文胜、叶兴胜、詹宗春、冯之群、叶兴发等人闯入该工地,找到蔡某要求承包拉沙及拉石头工程,但未得到答复。当日下午,陈文胜叫叶兴胜等人蒙面持刀再次到工地恐吓工人,阻止工人施工,以便承包到工程。得知有人报警后,这伙人再次威胁工人,阻止施工。当晚9时许,陈文胜纠集叶兴胜等人,四人蒙面持刀以及持水泥粉到工地。陈文胜看守车辆,叶兴胜负责控制看守工地的工人杨开相和蒋伟华,詹宗春和冯之群将水泥粉塞进推土机的排气筒、油箱、水箱内,之后又持石头砸该推土机的玻璃,造成推土机损毁。经屯昌县价格认证中心鉴定,被损毁的推土机价值19060元。
“这伙人太猖狂了,打砸后还放狠话,说不让我们好过。”回忆起那一幕,蔡某仍心有余悸。蔡某说,这几名男子曾几次来工地,要求分包工程,并要求石子、砂子由他们供应。“我们这个项目是国家重点工程,对建设质量和建材要求很高,我们毫不客气地拒绝了,他们一直怀恨在心。”蔡某说,发生打砸事件后,他们加强了防备,但这伙人仍不罢休。
6月20日晚,陈文胜再次叫人到该工地的宿舍区进行打砸。6月21日凌晨3时许,叶兴胜、詹宗春等五人骑两辆摩托车,蒙面持刀,一起到工地宿舍将蔡某停放的一辆货车和一辆小轿车砸毁。7月2日晚8时许,该团伙近十人再次蒙面持刀闯入该项目部打砸,2名工人出来制止时遭追砍,其中一人被砍2刀,另一人被砍8刀,这伙人还将项目部内停放的一辆皮卡车和一辆农用四轮车的玻璃及车灯打砸毁坏。
5名团伙主要成员被判刑
这个团伙无法无天,多次打砸该项目部,故意损毁财物,不仅涉嫌非法强行分包工程,还涉嫌农村恶势力犯罪。
为彻底铲除该犯罪团伙,营造良好投资环境。屯昌县委书记田志强高度重视,指示屯昌县公安局立即成立专案组开展侦破工作。专案组兵分多路开展侦查,经过现场勘查、调查走访和视频侦查等大量工作,一个以陈文胜为首的农村恶势力犯罪团伙逐渐浮出水面。由于该团伙在当地活动多年,并多次故意毁坏财物和故意伤人,当地群众敢怒不敢言,给公安局机关开展调查取证和抓捕工作带来一定的难度。为此,专案组抽调多部门警力分多个抓捕小组,在该团伙主要成员活动范围蹲点守候,适时抓捕。7月7日晚11时至8日11时,屯昌县公安局连夜奋战,分别在海口、屯昌等地成功将该团伙主要成员陈文胜等5人抓获,缴获砍刀8把、钢管1根、作案工具摩托车3辆。
为了打击不法分子的嚣张气焰,以及教育广大群众,12月1日,屯昌县法院在案发地南吕镇公开审理此案,镇政府工作人员、人大代表、村干部和群众近千人观摩了庭审。法庭审理认为,陈文胜纠集他人多次毁损公私财物,随意殴打他人致二人轻微伤,破坏社会秩序,情节严重,其纠集他人三次实施寻衅滋事行为,在此案中起主要作用,是主犯,以寻衅滋事罪判处其有期徒刑8年。叶兴胜、詹宗春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又犯法,系累犯,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邱育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三个月;林志汪获刑一年三个月。
“这伙人太嚣张了!只有严厉打击才能维护社会稳定。做人要老老实实,犯法的事情不能干啊!”南吕镇村民张明伟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