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新闻网12月18日讯 (记者莫宇龙 通讯员杨夏)记者近日从市国税局发布的《关于税务行政审批有关事项的公告》中获悉,全市国税系统只保留7项行政许可事项,取消49项和其他3项中7个子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类别。此举是市国税转变职能、简政放权、放管结合的有益探索,将进一步推进税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据介绍,此次除了取消“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审批”、“申请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审核”等49项和其他3项中7个子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外,还将“逾期增值税扣税凭证继续抵扣审批”“增值税即征即退审批”等19项和其他3项中13个子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调整为需要进一步改革和规范的其他权力事项,彻底取消了“非行政许可审批”类别。另外,经过梳理,“企业印制发票审批”、“对纳税人延期缴纳税款的核准”、“对纳税人延期申报的核准”等7项行政许可事项得以保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