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驾校学员进行交通安全宣传。
“12·2”交通安全宣传活动走进上市公司木林森光电。
今年12月2日是国务院批准设立的第四个“全国交通安全日”。从11月中旬起,我市各级公安交警部门积极行动起来,结合辖区道路交通实际情况,在相应范围内组织开展以“拒绝危险驾驶、安全文明出行”为主题的“全国交通安全日”宣传活动,努力形成人人抵制交通违法、人人践行文明交通、全社会共建共享文明交通的良好风尚。
“12·2”宣传进校园
为了给第四个全国“12·2”交通安全日营造良好宣传氛围,进一步提高广大农村小学生的交通安全意识,11月8日上午,渝水大队罗坊中队按照支队、大队统一部署,组织民警到姚圩中心小学开展文明交通进校园活动,民警采取图文并茂、课堂提问等方式给300多名师生上了一堂生动有趣的交通安全课,广大师生听了后纷纷表示要从点滴做起,从自我做起,安全文明出行,做一个守法的交通参与者。
文明行车唱响企业
为增强企业员工交通安全意识,大力宣扬安全文明行车,11月24日,新余交警高新大队到辖区上市企业木林森光电公司开展“12·2”交通安全宣传。
该大队民警来到木林森光电公司后,宣传活动分多步有序开展。首先,大队民警结合木林森企业员工近期发生的四起交通事故,讲解有关骑车、开车的交通安全知识,例如骑车戴安全头盔、喝酒不开车等等,特别是如何做到安全文明行车,如何避免交通事故等。接着,民警给员工播放了支队的微电影《意外》、大队的交通安全宣传片和事故视频等,民警再结合近期开展的创建文明城市交通秩序整治,给员工介绍了交警为消除交通安全隐患开展的整治工作,例如酒驾整治、摩托车整治等。最后,结合当天讲解的交通安全知识内容,给企业员工进行考试,增加员工对交通安全知识的思考,强化其交通安全意识,大队给予参加考试的员工发放了交通宣传纪念品。
此次“12·2”交通安全宣传活动取得很好效果,不仅增强了企业员工的交通安全意识,而且争取了群众对交警工作的了解和支持。
街头宣传图文并茂
为积极开展“12·2”交通安全日主题宣传活动,11月23日,新余交警交通安全宣教中心利用电视播放明星公益视频,传递正能量,倡导拒绝危险驾驶安全文明出行,提高了受教育人员的安全意识。
11月17日上午,渝水大队罗坊中队按照支队、大队工作部署,组织民警到新余市公路局信息中心、辖区银行、超市等有LED显示屏的单位开展以“拒绝危险驾驶,安全文明出行”为主题交通安全宣传活动,在LED显示屏上向辖区群众播放“拒绝危险驾驶、安全文明出行”“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高高兴兴出门、平平安安回家”等宣传内容。
11月25日上午,新余交警高新大队民警来到新余长运中心站开展“12·2”全国交通安全宣传日宣传活动。活动中,民警在进站口粘贴宣传画,并向乘客和驾校学员散发宣传资料,通过显示屏介绍今年的主题“拒绝危险驾驶,安全文明出行”,最后,民警来到驾校校长办公室,要求驾校开展好“12·2”的交通安全宣传工作。
以上宣传活动为全国第四个“12·2”交通安全宣传日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从源头上努力提高广大辖区群众交通安全意识,让他们自觉养成安全文明出行的良好习惯。
各大队“12·2”宣传各有妙招
城南交警大队计划在11月27日在渝水四小开展“12·2”主题趣味运动会,仙女湖交警大队计划在12月2日到冶金学院举办“12·2”主题活动,高新交警大队计划在12月2日在上市公司木林森光电“12·2”交通安全日活动现场发放600个带122logo标志的安全头盔,城北交警大队准备联合西湖小学利用教育基地搞一个交通安全体验活动,渝水交警大队下村中队预计在辖区各中小学校搞一期以“拒绝危险驾驶,安全文明出行”为主题的征文比赛,还计划到瑞晶太阳能公司结合放映电影开展122主题宣传活动。(文/图 宋 华 黄 平 记者王若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