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公共资源交易改革成效初显
去年1至11月成交金额32亿元,节约(增收)资金1.89亿元
新余新闻网1月12日讯 (记者蒋文锋)记者近日从市行管委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作为去年初市委28项改革项目库之一,我市公共资源交易改革已取得阶段性成果,建立了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各项管理科学有序,公共资源交易焕发出良好活力,交易量和资金节约率得到有效提高。据统计,去年1~11月,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各类项目交易1286宗,成交金额32亿元,节约(增收)资金1.89亿元。
建立统一交易平台
2009年5月,市委、市政府按照“政府引导市场、市场公开交易、交易规范运作、运作统一监管”的原则,将原市建设工程招投标中心、市政府采购中心和市产权交易中心等3个中心合并组建了新余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各部门各自监督、分散开展的建设工程招投标、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等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归并集中,统一纳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形成了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有形市场。随着改革力度的加大,去年7月10日,市国土资源交易中心人员全部入驻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公,至此我市分散的交易市场全部整合到位,形成了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统一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形成后,我市大力加强信息化建设,全面建成了市、县、乡三级公共资源网上交易平台,将网上交易覆盖到了乡镇一级层面,至此市、县、乡三级市场的建设工程招投标、产权交易、政府采购、土地与矿产交易等各类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均可在网上进行,实现效率和服务质量双提升。
实行交易阳光操作
为解决过去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存在多龙治水、各自为政、同体监督等问题,我市完善顶层设计,于去年9月16日推行“一委一办一中心”的公共资源交易运行模式,建立了由市长任主任的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设立了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市行业主管部门根据有关法律规定明确行业内交易活动的技术标准和操作流程,组织指导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各类交易具体监督管理制度,落实监管责任。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为各项交易活动提供场所,为市场主体提供服务,为政府监管提供平台,不代行行政主管部门、监管部门的监督职责,不与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监管部门存在隶属关系,从而使公共资源交易的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独立运行、相互制约,使各项公共资源交易在阳光下操作。
监管体制更加完善
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立以来,我市先后出台了一系列规范性文件,加强规范化建设,构建起全方位的监督体系,从多方面、多层次、多角度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交易环境。
在不断完善制度建设的同时,我市还充分利用现代化的科技手段加强监管,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立了高清视频音频监控系统,对各类公共资源交易全过程进行监督,并对开标、评标活动同步声像监控录制以备查,建立了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电子监察系统并与省监察厅的电子监察系统对接,使省、市监察部门对我市公共资源交易现场实时、动态、全程监察。升级改造了网上开评标系统,各类公共资源交易项目都可进行网上开评标操作,减少人为干预,方便各交易主体。完善了专家抽取语音通知系统,该系统涵盖全省的专家,系统自动随机抽取评标专家,自动语音通知专家到场评标,可有效防止专家泄密和人为干预项目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