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新闻网1月12日讯 (通讯员彭云婷)为加快2016年第一批27个市本级政府投资城建项目的建设步伐,市发改委进一步简化审批手续、缩短审批期限,一是对总投资在3000万元以下的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和总投资在3000万元以上的改造类项目,由原来的3个审批事项合并为1个审批事项,只批复项目的可研报告;二是对总投资在3000万元以上的市本级政府投资新建项目,组织专家评审可研报告并批复;三是对新建项目或涉及新增建设用地的改造类项目,审批前置条件由原来的4个减为2个,只需提供规划选址意见和用地预审意见;四是项目招投标核准与项目可研批复同一个文件核准,不再另行出具招投标核准文件。

市发改委全力支持城建项目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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